1.用人单位会同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用人单位指导应聘人员填写完善《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并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论文发表等材料真实性;
3.用人单位筹备考核事宜,其中考核组评委不少于9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向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报送《大连海事大学教师试讲考核申报表》;
4.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现场需全程录像,采用课程试讲和学术答辩的形式对应聘人员科研教学等方面综合评价,组织评委填写《教师考核意见票》;
5.用人单位提交《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教师)考核登记表》、《教师考核意见票》、《大连海事大学引进人才思想政治素质评价表》、《大连海事大学引进人才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表》等相关材料;
6.按照人才引进签报模板,提交校内公文审批。
未尽事项请联系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472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