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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青托项目科研启动经费申请

2026-09-11  点击:[]

1.按照《大连海事大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入选者可根据科研需求申请划拨培养经费,培养经费额度为四年资助总额度。原则上应在培养周期内使用完毕。

2.申请方式:请下载 学校青托项目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姓名(空表).xls填写后发送至人事处刘老师办公邮箱(lxy1127@dlmu.edu.cn,咨询电话84723129),人事处汇总整理后发送学校财务处建账拨款后,本人可在财务系统中查阅。每月批量送财务时间为:9日、19日、29日(寒暑假除外,节假日顺延)。

3.当年申请经费需在当年末财务封帐前使用完,否则已启动经费余额收回。


4.使用细则请查看《大连海事大学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请在学校IP下查看)

5.引进人才使用科研经费采购相关政策,按照学校招标与采购办相关政策执行,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点击查看

6.根据国家《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要求,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不得用于支付专利相关费用。


上一条:新引进教师入校后相关事项服务指南(人才办部分) 下一条:人才引进面试考核流程指南(二级单位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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