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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专任教师应聘及考核指南

2021-10-17  点击:[]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源于1909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办学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显著,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详情请浏览大连海事大学主页https://www.dlmu.edu.cn/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向学校招聘邮箱zhaopin@dlmu.edu.cn)投递应聘材料,邮件标题以“应聘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姓名+毕业院校+所学学科专业”命名。

应聘材料包括《拟聘用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等。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交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后,确认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面试考核的主要方式是试讲和学术答辩。

学校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考核结果,获得三分之二同意票为考核合格线。未达到考核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核时,学校现场审查考核人员的资历条件和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环节所需材料以及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准入查询

学校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和准入查询。重点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在考察和准入查询中,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

学校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准入查询结果等分批次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交通运输部和人社部主管部门审定。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公示

经交通运输部和人社部主管部门审定后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大连海事大学官网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入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自行到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自公示结束起至12月31日,拟聘用人员持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体检报告等材料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来校办理入职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23129(大连海事大学)

监督电话:0411-84723076(大连海事大学)

          010-65293067(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招聘邮箱:zhaopin@dlmu.edu.cn(大连海事大学)

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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