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我校参加本次评估的单位为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评估组织
(一)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流动站所在学院负责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综合评估工作分别由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轮机工程学院牵头,航海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配合完成,其他不涉及学科交叉的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均由所在学院负责。
(三)各参评单位需确定评估工作主管领导1人、专干1人,负责本单位评估工作,于3月13日前将名单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涂行鸣邮箱(tuhangming@dlmu.edu.cn)。
三、参评单位具体工作
(一)组织在站博士后完善个人科研业绩
组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补充个人博士后期间的科研情况等内容。此项工作需落实到每一位博士后研究人员,限期完成。
(二)组织部分合作导师填报调查问卷
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每个流动站不少于5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并直接在系统上传。登录密码由问卷填写人自行注册获取。
问卷提交后将无法进行再次修改。请告知合作导师认真准确填报,不确定可先咨询再填报,以免影响问卷调查数据采集及流动站评估结果。
(三)在线填报本单位流动站评估数据
各流动站分别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参评设站单位”窗口,用人才办提供的评估专项登录账号和密码,在线填报流动站评估数据,并对代表性科研成果、创新效益、决策支撑三个指标分别进行自评(需上传证明材料)。三个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代表性科研成果”是指统计时限内在站、出站博士后人员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质量,包括但不限于高水平论文、新产品、新工艺、重大咨询报告、发明专利、标准、科技奖励等形式。以流动站为单位在线填报,每个流动站最多提供5项代表性成果。
(2)“创新效益”是指博士后人员成果产出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与影响。每个流动站最多提供5项典型案例。
(3)“决策支撑”是指博士后人员对国家、行业发展重大决策的支撑作用,如参与起草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及被采纳情况。每个流动站最多提供5项典型案例。
评估数据的统计范围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四、评估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自动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待其在站人员全部出站后自动注销科研流动站设站资格。
五、工作要求
各流动站、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同时,要重视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填报数据无涉密内容。
六、材料报送
(一)本次评估无需上报任何纸质材料,所有流程均在网上进行。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流动站填报。
(二)为保证本次及今后评估数据采集的完整,请各流动站、相关学院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人员按期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并请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在系统中真实、完整地填写成果数据。
(三)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涂行鸣 15840608966 董振华 84723129/13942839458
附件: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2020年度)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2020年度)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