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0日,大连市出台《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等3个人才评价政策,通过下放人才认定权限,切实保障用人主体自主权,提高人才服务效率,以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为各类人才建功立业保驾护航。大连海事大学入选首批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权限单位。
聚焦人才认定部分程序烦琐、周期较长、效率不高等人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两个《办法》进一步压缩了人才认定环节和办理时限。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公示期仅为5个工作日。将原人才认定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突出落实和保障用人主体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
待遇落实方面,两个《办法》明确了责任部门,优化了运转流程。认定名单备案后,大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季度首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名单转送相关部门,落实相应的服务保障待遇。对于紧缺人才的薪酬补贴、高层次人才津贴,市财政局7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审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人才认定地区、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对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就业等待遇落实,对于紧缺人才的租房补贴及购房补贴、薪酬补贴等待遇兑现,两个《办法》均规定了对接部门和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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