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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年第四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1-25  点击:[]

根据《<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规定,现就我校开展大连市2021年第四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1年1月1日至今,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的紧缺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连高校)在连就业的视同引进。

(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首次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三)根据《<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同一项目或待遇符合我市多项人才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相关待遇”要求,如符合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已申报、正在申报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申请人,学校将不再受理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下简称《开发目录》,附件1)所列岗位条件。(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申请人应在教育行业领域下,根据自身岗位选择相应岗位。其中,任课教师只能选择申报高等教育教师岗位。)

(二)在连全职工作。

(三)引进紧缺人才须与在连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政策待遇

(一)租房或购房补贴:经认定成功的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经市住建局住房查验合格后,可享受租房补贴3000元/月(按季度发放),保障期为3年;或购房补贴12万元(须经资格认定后,可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

(二)薪酬补贴遴选:经认定成功的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可参加薪酬补贴遴选工作,每年全市遴选支持约200名,按照岗位紧缺程度及个人业绩等标准,可享受10-20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补贴周期为3年;

(三)人才落户:经认定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可提出落户申请,由市公安局落实办理。

以上待遇政策具体以大连市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四、申报材料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

2. 《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下简称《备案表》,附件3)

3.《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人承诺书》(下简称《承诺书》,附件4)

4.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5.申请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6.对照《开发目录》中申报岗位所需相关经历要求和能力要求的必要证明材料。如申报材料有非中文的,还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需通过专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附上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符合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校内教师填写《申请表》、《备案表》,签署《承诺书》,并附证件、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备案表》报送可编辑电子文档;《承诺书》报送个人签名PDF扫描文档;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要求及顺序报送清晰版PDF扫描文档。申请人的所有申报材料请打包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申报紧缺人才”,如“轮机-李四-申报紧缺人才”。

请在2021年11月29日前发送以上材料至邮箱xuqiuyang@dlmu.edu.cn。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如申报材料中涉及涉密事项的,不得通过邮箱报送。

(二)申报岗位有相关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具体以申请人来连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为主要依据。(1)对博士、硕士毕业的申请者学历学位条件超出岗位最低要求的,将其超出部分的博士、硕士求学时间(按照学制计算)视同相关工作年限或管理经验。(2)相关经历的时间计算,以自然月数为单位统计。例如:相关经历要求3年及以上,其只要能提供来连之前累计36个自然月的工作经验证明即可。(3)凡岗位要求有管理经验的,需提供来连前具有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4)凡岗位要求“胜任某项工作”的,需提供正在担任或者以前任职过该项工作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4729228

办公邮箱:xuqiuyang@dlmu.edu.cn


附件: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教育行业领域)

2.《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

3.《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

4.《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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