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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教师入校后相关事项服务指南(人才办部分)

2021-10-17  点击:[]

一、签订协议书

办理入职手续时,需到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签署有关人才待遇及相关事项的《协议书》。

二、启动科研经费

1.对《协议书》中确认的科研启动经费应在首聘期内使用完毕。科研启动经费原则上每年启动一次,点击下载 @大连海事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姓名(空表).xls,填写后发送至人才办邢老师办公邮箱(xingqr@dlmu.edu.cn,咨询电话84728621),经财务处拨款建账后可在本人财务系统中查阅。当年申请经费需在当年末财务封帐前使用完,否则已启动经费余额收回。每月送达财务时间为:9日、19日、29日(寒暑假除外,节假日顺延)。

※注:新入职教师首次申请科研启动经费请于首次发放工资后提交申请。

2.科研经费使用细则请查看《大连海事大学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请在学校IP下查看)

3.引进人才使用科研经费采购相关政策,按照学校招标与采购办相关政策执行,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点击查看)。

4.根据国家《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要求,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不得用于支付专利相关费用。

三、发放安家补贴及租房补贴

引进人才起薪后两个月,学校会将安家费、租房补贴一次性划入本人工资卡。非年薪制引进人才无论是否申请人才周转住房,租房补贴均在起薪后两个月内一次性划入本人工资卡。

四、领取办公桌椅

引进人才确定办公室地址后,可致电84728621邢老师申领办公桌椅,由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为引进人才出具领取办公桌椅相关材料,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便于国有资产管理科送货至办公室(若两周内未送达,可致电84725768梁老师联系查询)。

五、申请周转住房

引进人才应于入职3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提出租房申请,由人才办开具《周转房入住通知单》,凭《周转房入住通知单》到后勤保障处房屋管理科(607房间,咨询电话84729211,联系人:任老师)办理租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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