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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6-18  点击:[]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0〕12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0年上半年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以及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二)全职引进时间在2019年4月22日(含)之后(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三)符合现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认定标准,所申报荣誉一般应在引进来连之前获得。青年才俊中“国内外知名大学理工科博士学位”指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或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当层次的国(境)外高校的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相当层次可参照人才取得博士学位年度的“QS大学排名”等国内外公认大学排名数据)。

(四)全职引进的尖端人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才俊不超过45周岁,以引进时实际年龄为准,精确到日期。

(五)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应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六)在连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2020年度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

(二)《大连市2020年度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三)其他证明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2.在连合法居留材料(以下任选其一:户口簿、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暂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

4.申请人聘用合同;

5.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提交纸质版复印件一式1份,无需装订。其中,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才办统一补充,申报人员无需提交。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整理申报材料,6月23日下班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徐秋阳校内邮箱(xuqiuyang@dlm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人才办(综合楼1013办公室)。


联系人:徐秋阳       联系电话:9228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0〕12号)

2.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3.大连市2020年度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4.大连市2020年度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5.申报材料清单及指南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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